市消协公布侵害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吴宏包晗)3月8日,沈阳市消协将涉及商品质量、快递、网络购物、汽车售后服务等领域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消费投诉进行了综合分析,整理出去年侵害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更换问题热水器三包期限重新算
案例1:消费者唐先生称,他于2010年5月在商场花了1200元购买了一台内胆三包期为5年的热水器。2011年11月,热水器出现漏水,经售后维修确认内胆损坏,为其更换同品牌其他型号热水器一台。
2015年12月下旬,热水器又出现漏水,经品牌售后确认为内胆故障,但售后以厂家规定“两台热水器加一起超过5年不予三包”为由拒绝提供免费修理更换。双方协商不成,消费者投诉到市消协。
消协点评:按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换货后的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新《消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快递服务质量差丢失证件拒赔偿
案例2:2015年10月,消费者岳先生称,2015年7月通过快递公司寄往法库县一本驾驶证。证件寄出多日后,收件人没有收到,经查询后被告知快件已丢失。因丢失驾驶证给消费者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消费者要求该快递公司给予经济赔偿并道歉,但快递公司迟迟不予处理,消费者投诉到市消协。
消协点评: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因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此外,还有“购买电脑告知不详实”、“网上购物维权难”、“婚庆录像不全”、“购车不给合格证”、“定购橱柜难兑现”、“手机损坏商家承担举证责任”、“赠品冰箱出问题”、“收割机问题频出”等共计十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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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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