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经营者将禁用“拥有最终解释权”
31.05.2016 20:57
本文来源: 新浪辽宁
餐饮业经营者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消毒餐具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汽车销售经营者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使用其配套产品和相关服务,不得限制、指定保险公司和强制购买保险险种……
6月1日,《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5月17日,辽宁省消协组织召开《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座谈会,对《条例》中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权威解读。
关键 词
餐饮业
条例:第三十条 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餐具,在显著位置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消毒餐具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餐饮业经营者承办婚宴等活动时,不得限定消费者接受指定的婚庆公司或者其他服务公司的服务。
解读:餐饮业经营者必须明示食品价格和服务收费,禁止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标准、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收取茶位费、收取餐位费、收取消毒餐具费”。今后,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水杯、白开水(或普通茶水)。经营者若想经营收费的湿巾、面巾纸、茶水等,只有在消费者特别要求时,经营者才可以向消费者提供。在消费者没有提出特别需要时,经营者事先把收费的餐具、湿巾、面巾纸、茶品等摆放在餐桌上,消费者可视为是经营者提供的免费基本服务。
消费者在酒店、饭店举办婚宴庆典活动,经营者不得指定婚庆礼仪公司。收取场地费用,必须按照成本支出合理收取。
24小时热点新闻:
图集| 辽宁本周30个景点全免费
图集| 女子只穿文胸内裤挤地铁
本文来源: 新浪辽宁
31.05.2016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