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专家组来清原开展红河水库大坝注册登记换证论证会

13.05.2015  09:39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和复查换证工作的通知(水建管函【2014】343号)要求,清原县全面开展了水库登记工作。目前,大部分水库的登记换证工作已接近尾声,但是红河水库能否注册存在争议。

5月12日,省水利厅副巡视员刘大军带领专家组一行到清原县对红河水库现场进行查勘,并在水务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专家组听取了县水务局的汇报,并经过认真的讨论,最后得出结论同意红河水库大坝进行注册,专家组强调:此行目的明确,就是确定水库的身份;水库的功能明确,发电、防洪、灌溉、养殖、旅游;基础资料要统一;明确是因为红河水库的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所以才注册;为下一步清原的城市供水和除险加固做好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