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照片被网友评论丑 17岁少年持刀“会友”
11.12.2014 21:53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这是谁的照片,长得也太丑了。”在QQ上,就因为这么一句留言,17岁的沈某当即拿着一把水果刀去会网友。近日,被告人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凤城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今年9月,家住凤城的张某(男)将自己的一张生活照发到网上,几日后,张某在QQ上发现一名网友针对这张照片发表了一句评论,称照片上的人长得太丑。张某与评论人王某就此在QQ上展开互骂。张某在得知王某正在附近一家网吧上网后,随即从一家日杂店买了一把水果刀。二人见面后,先是发生争吵,随后在厮打中,张某掏出水果刀将王某划伤。
据审案法官介绍,由于张某尚未成年,庭审法官秉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寓教于审、宽严相济”的理念,对被告人张某进行了从轻判决,以给还没有形成完整人生观、价值观的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审案法官表示,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多发态势,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从已判决的多起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发现,家庭教育成了“易感染部位”,教育方式不当,为青少年成长埋下了隐患。“学法要从小抓起,各方面教育都不能忽视。”法官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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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014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