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今日启动供暖期燃煤企业专项执法 次日预报中度污染及以上将立即启动夜查
次日预报中度污染及以上将立即启动夜查
沈阳供暖首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供暖期燃煤企业专项执法行动。若次日可能发生中度污染及以上污染天气,当晚即启动夜查;个别点位AQI超过150,即对周边涉气企业开展检查。
从今天开始,沈阳进入供暖季,大气污染防治压力增大。根据空气质量预报,今天沈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预计为75-105,等级为良到轻度污染,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为三级一般。为严厉打击燃煤企业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环境空气质量,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供暖期燃煤企业专项执法的通知》,要求各生态环境分局及市生态环境服务与执法中心等部门,在今年11月1日到明年3月31日之间,开展供暖期专项执法行动。
在专项执法行动中,沈阳市生态环境部门将通过飞行检查、晨查、夜查、交叉强化执法等手段强化执法监管,重点进行点穴式执法、精准执法,严控燃煤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降低在线监测超标比率。
生态环保部门将对出现以下三种情形的燃煤企业实行现场必查:一是在线监控数据当日超标3小时以上或每周累计超标10小时以上的燃煤企业,必须到现场检查;二是信访举报大气污染物违法排放问题的燃煤企业,必须到现场检查;三是被第三方发现和反馈环境问题的燃煤企业,必须到现场检查。
今年供暖季,在启动大气污染管控及应急响应期间,各生态环境部门将立即采取相应执法检查行动,开展飞行检查、晨查、夜查等执法行动,并加大对燃煤企业执法检查力度。根据沈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发布系统的空气质量预报,如次日属地可能发生中度污染及以上污染天气,各单位应于当晚启动夜查行动;本区域内国控点位空气质量指数超过150时,应立即对污染原因进行调查,对点位周边涉气企业开展检查。
在错峰起炉、节假日、早晚交接班、夜间、凌晨等时段,最易发生污染物偷排、污染防治设施停运等违法行为。通知要求各生态环境部门在这些时段开展突击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燃煤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在供暖期在线监测数据多次超标的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供暖期开展不少于3次突击监测。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查处;符合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条件的,应坚决实施;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坚决移交公安机关;对屡罚屡犯、长期存在环保问题的企业,将纳入环保黑名单。
(责任编辑:贺晓雁) 作者:张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