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事故区域目前空气质量稳定
本报记者郭文生 见习记者任效良8月16日天津报道 记者今日从天津市环保局应急指挥部获悉,截至8月15日24时,天津环境应急监测系统共出动空气自动监测车1辆、应急监测车3辆,出动监测人员850余人(次),车辆300余辆(次),布设17个空气监测点位、5个废水监测点位、1个水环境监测点位和1个海水监测点位,持续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测,共现场采集空气样品420个。空气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等12项,4个点位挥发性有机物累计出现4次超标情况(超1.20~1.62倍),1个点位二甲苯超标1次(超标1.06倍),除此之外,各点位各项污染物浓度均达标,氰化氢均未检出。事故区域周边5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空气质量整体处于二级良好到三级轻度污染水平。
为进一步落实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指挥部的要求,8月15日凌晨,天津市环保局再次召开会议,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及时调整应急监测方案。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指导下,会议决定调整大气监测点位和项目,加密监测频次;增加水质监测点位,调整水质监测项目、频次,并确保监测结果于第一时间报送事故现场处置指挥部。
记者了解到,水和废水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二甲苯等11项,事故区域雨污水收集处理排海泵站点位氰化物、化学需氧量及氨氮超标;集装箱物流中心污水收集池点位硫化物浓度超标,但超标倍数均大幅度下降;其余各点位及其余各项污染物浓度达标,三氯甲烷及苯系物均未检出。事故区域临近的海河断面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超标,分别超标1.4倍和1.25倍;其余各项污染物达标。事故区域临近的近岸海域水体中各项污染物均未出现超标,地表水和海水监测点位均未检出三氯甲烷及苯系物。
8月16日10时30分,在天津“8·12”爆炸事故第六场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包景岭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目前空气质量不会影响事故发生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含有氰化物的废水没有外泄,已经开始着手用科学方法处理处置,环境监测人员携带检测仪器,进一步向事故爆炸点深入采集样品,分析监测数据,及时上报,为做好处理处置事故遗留物提供保障。
包景岭说,对含有氰化物的废水采取了5项措施。一是将事故区域雨水、污水、外排水全部用水泥进行封堵,确保区域内各类废水不会排入外环境。二是事故区域周边设置围堰,将事故区域与外部隔离,确保雨水不会溢流出事故区域。三是事故区域外的雨水、污水管道内的废水和消防废水,全部进入新设置的应急废水装置,采取强氧化等方式对废水进行破氰处理后,再排入天津港保税区扩展区的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的深度处理。四是天津港保税区扩展区污水处理厂在现有处理工艺基础上,在前端增加废水处理应急装置。五是对现场隔离区内的水坑、水塘、明渠等低洼汇水区内的高浓度废水,由专用罐车收集后送危险废物处理机构进行专业化处理。
8月13日至8月16日,记者连续参加了6场新闻发布会,许多媒体十分关注事故发生后的次生环境灾害问题。
在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环保产业协会高级工程师王连卿在回答记者关于现场事故废水处置问题时说,8月13日上午已第一时间封闭了该区域的入海排污口,确保事故废水不会入海,并关闭了废水的后门,下午已对事故区域内入水口和雨水管道口完成封堵,确保事故废水在事故区域内全部暂存。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冯银厂说,截至新闻发布会召开时,应急监测点监控到的数据显示,污染物、有机污染物、有毒物质、常规污染物等的检测数据接近正常值。
在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上,包景岭向媒体公布8月13日13时至8月14日24时的应急监测情况。事故特征大气污染物监测结果显示,各点位氰化氢均未检出。空气质量常规污染物监测结果显示,事故所在区域空气质量整体处于二级良好到三级轻度污染水平。废水事故特征污染物监测结果显示,事故区域雨污水收集处理排海泵站点位氰化物超标,氰化物由8月13日平均超标10.9倍降至了2.1倍。地表水和海水监测点位均未检出三氯甲烷及苯系物。
在8月15日和8月1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龚建生两次对社会上传播的爆炸事故点“方圆两公里撤离”的消息进行澄清,证实其为不实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