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匾灯箱要有主 伤人要担责

23.03.2017  10:51

  春季大风天马上到来,自家有牌匾、灯箱广告的得看看牢固不,否则出现事故伤人,权属人将承担责任。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城建局获悉,针对春季风大物燥等恶劣天气情况,将开展“四抓四促”春季市容景观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

  沈阳出现牌匾、标志倒塌、坠落或触电等损毁财物及伤人事故,设置使用单位或权属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严格落实责任人 每天日查夜巡

  据悉本次活动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20日为期一个月,重点针对各类牌匾标识、景观灯饰、户外广告等景观设施的基础结构、承重结构、连接构件、防腐螺栓、设施电路、控制设备及防漏电装置等设施的牢固性、安全性及安全运行情况开展“抓自检自查、促隐患整改”工作,督促管理单位、责任主体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及时加固、维修、更换或拆除,对破损、污迹、灯光显示不全等影响市容的设施,及时修复更新。

  沈阳市城建局要求各级市容管理部门及设施管理单位严格落实规范的防控措施和责任人。发现安全隐患,迅速到达现场,快速组织应急抢修力量,要加大巡视力度,针对灯杆旗标、楼体广告、灯箱广告、户外大屏、景观灯饰、牌匾标识等设施载体,每天进行日查夜巡。

  特别针对灯杆旗标严重歪斜脱落、灯具电线裸露等问题点位,巡视人员要现场通知责任单位,共同查看设施载体破损情况,当场督促整改到位,切实提高长效化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理效率。

   设置使用单位或权属人承担责任

  每年到春季大风天气,沈阳常会出现楼体上的亮化设施、灯箱广告或牌匾等掉落伤人的情况,而根据《沈阳市牌匾标志设置管理规范(试行)》中的第十六条规定:“出现牌匾、标志倒塌、坠落或触电等损毁财物及伤人事故,设置使用单位或权属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依据《沈阳市城市夜景灯饰建设管理规定》,城市夜景灯饰应做到防火、防风、防震、防漏电;产权单位应当适时维护,发现破损、不亮应当及时维修,确保亮化和运行。

  户外广告设置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并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测;广告设置使用权人应当定期对户外广告设置进行安全检查,对脱落、易倒塌的设施应当及时维护或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