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工商局率先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20.01.2017  17:03

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年来深入开展工商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把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作为规范系统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的重要措施,市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把《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到实处。2017年1月11日市局白建民局长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在古塔区法院参加了一起行政诉讼案的应诉。市局黄永辉副局长2016年6月8日、9月26日和11月17日三次在古塔区法院和开发区法庭以负责人身份参加了两起行政诉讼案的应诉,两起行政诉讼市工商局均胜诉。两位市局领导出庭应诉分别为上述法院市直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首例,通过出庭“出声”较好的宣传国家法规政策,发挥执法效能的积极作用。

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严格落实,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工商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大连持续增殖放流丰盈“蓝色粮仓”
大连持续增殖放流丰盈“蓝色粮仓” “十三五”期间水产品增产18.辽宁频道
棕榈油期权6月18日在大商所上市
棕榈油期权6月18日在大商所上市 成为我国首辽宁频道
朝阳高新区融入京津冀建特色产业集聚区
重点发展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 朝阳高辽宁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