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环保监督管理 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07.02.2017 19:34
本文来源: 沈阳市环保局
根据省环保厅核安全局对省内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的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持证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许可种类范围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或增项等问题,我市认真对照,提出强化监督管理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我市辐射环境安全。
一是全面掌握全市辐射安全信息。二是规范现场检查记录。三是加强运输放射性物品运输单位安全监管。四是强化企业内部辐射安全管理。五是开展业务能力培训,提升辐射管理水平。
本文来源: 沈阳市环保局
07.02.2017 19:34
关于征求《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沈阳市环保局
关于征求《沈阳市排污单位黑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建立生态环境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沈阳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