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学生打架惹官司 浑南区法院中考后才开庭
沈阳一所中学的三名初三学生发生口角动了手,一名同学被另两名同学打折鼻骨。打人者被行政拘留后,伤者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近4万元。浑南区法院为不影响三名学生中考,特意将开庭时间挪到了中考结束。7月3日,浑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为中考让路开庭挪考后
16岁的小洋是浑南区一所中学的初三男生,今年3月中旬一天晚上,小洋上完晚自习,在学校走廊里遇到了另一个班的男生小李,双方发生争执动手开打。同学小吴上前帮忙,一拳打在了小洋的鼻子上。经鉴定,小洋的鼻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警方介入调查处理。由于案情清晰,打架双方都有一定责任,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警方对小李、小吴给予了行政拘留、罚款处罚,给予小洋罚款处罚。
小洋看病治疗相继花费了9000多元。事后,小洋父母起诉到浑南区人民法院,要求小李、小吴承担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近4万元。
为了不影响三名学生中考,浑南区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审理时间移到中考后进行。7月3日,浑南区人民法院少年庭法官姜静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当庭没有宣判。
家长多教育学生要克制
姜静表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有所增长。许多未成年人在发生纠纷后易冲动,无法保持克制心态,经常拉帮结派发生群殴群斗事件。其中有一起案件,一名未成年学生竟持刀将对方杀害。
姜静提醒未成年学生,发生纠纷时,千万不要冲动,不要拉帮结派找同学前来助阵帮忙,更不要携带刀具、器械出面解决。必要时可请老师、家长出面解决事端。
另外,中考、高考结束后,也是未成年人或学生们易发案期。这时,由于家人并没有放假,中考生和高考生脱离了学校监管,极易在社会上惹事生非,发生盗窃、伤害等案件,因此,家长要对这些孩子加强看管和教育,避免其惹事生非,自毁前程。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王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