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后,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如何申报缴纳2016年第2季度税款?
31.08.2016 01:32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总局2016年第23号公告)规定: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2016年5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4月份的营业税;2016年7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5、6月份的增值税。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31.08.2016 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