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要求情人离婚被拒 持刀上门杀情敌
因网络聊天,居住在同村的刘某某与郭某出轨,两人一同外出打工,并约定刘某某回家后离婚与郭某在一起。没想到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刘某某经劝说“变卦”,郭某找上门准备强行带走“心上人”。厮打过程中,郭某持刀致刘某某爱人重伤。
婚外情引发血案
赵某与刘某某是夫妻,与郭某同村居住。2013年2月间,郭某与刘某某通过网络QQ聊天相识,后二人发生了不正当两性关系,并一起离家外出打工。其间,刘某某与郭某约定,刘某某先与赵某离婚,再与郭某结婚。
2014年2月,刘某某与赵某到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郭某在民政局外等候刘某某。在民政局内,刘某某经劝说后,改变了与赵某离婚的想法,并与赵某一起回到家中。郭某在民政局外等候刘某某却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于是多次给刘某某打电话,遭到刘某某拒接。
当天下午,郭某来到赵某家中,欲将刘某某带走,被刘某某拒绝。在刘某某向外推郭某时,郭某与赵某发生口角,并与赵某及其母亲张某某撕扯起来,张某某用拖布打了郭某,赵某拿一根铁管子要打郭某时,被母亲张某某抢下。在郭某与赵某继续厮打过程中,张某某心脏病发作,二人遂停止厮打,赵某打电话报警,并通过电话找来村医给张某某看病。在村医准备给张某某挂吊瓶时,站在门口的郭某趁赵某不备,从怀中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在赵某的右腹部,赵某大喊一声后进行反抗,郭某欲继续加害赵某时,听见喊声的张某某从床上起来去抢郭某的刀,将手划伤。此时,闻讯赶来的郭某父亲与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一起将郭某的刀夺下并将其制服。
经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赵某失血性休克评定为重伤二级,肝破裂评定为重伤二级,肾上腺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肝破裂部分切除评定为八级伤残。赵某母亲张某某左手拇、食指间裂伤评定为轻微伤。
犯故意杀人罪被判5年
一审法院认定郭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赵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3673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350.71元。
宣判后,原公诉机关提出抗诉,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原公诉机关的抗诉意见是,郭某故意杀人行为不属于情节较轻,不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区间内确定刑罚。赵某也提出上诉,称原判量刑畸轻,赔偿数额过低。
二审法院沈阳中院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梅天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