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盗用身份证进旅店自杀 连“遗书”都是化名
12月12日下午,皇姑区金沙江街一家旅店报警称,有一名男孩在旅店服药自杀。经证实,这名男子生于1997年,年仅17岁,祖籍铁岭,曾在沈阳一家KTV打工。他盗用原来同事的身份证在旅店开了房间,服下120片感冒药,并留下遗书。目前,男孩正在医院抢救中,尚未脱离生命危险,他的家人也尚未找到。
男孩服120片药后晕倒
据事发旅店的老板称,这名男孩是在12月12日凌晨时入住的,他到旅店后,还向老板借了一张纸和一支笔。当日下午,旅店老板从监控中看到小伙的门开着,小伙在门口站了五六分钟,突然倒在了走廊里,老板便迅速冲过去查看情况。当时,男孩的床上还放着香烟和打火机,地上散落得全是药盒,盒子上写着“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床头处共有10板药的包装,每板上应该有的12片药都不见了,老板这才明白男孩可能是把这120片药都吃了。
在现场,还放着男孩写的“遗书”,上面写着:“对不起爸爸,我被现实打败了,我欠您的下辈子再还您,谢谢您养育之恩,谢谢大姐,对不起了,我让你们失望了,亲人、朋友、兄弟们,再见了!”落款为“王思远1997.3.24”。店老板立即拨打120、110,将男孩迅速送往第四人民医院。
“遗书”上竟然是化名
记者赶到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急诊室内看到,男孩正处于昏迷状态中,意识还不太清楚,记者和医生与他对话他均不做回答。
据主治医生说,男孩大约在17时由120送往医院。男孩服用的药物是治疗感冒和咳嗽的,目前男孩病情很重,心率很快,已达到每分钟150次。虽然男孩没有身份证明,手机也没有电,联系不上家属,但医院已经开通绿色通道对他进行急救处理。
警方按照男孩身份证上登记的名字“杨某”查找,发现家住辽中县牛心坨镇的“杨某”并非男孩本人。警方联系到了身份证所有者“杨某”,杨某怀疑,该男孩真名应该是王某,而非王思远,“王思远”只是他的化名,落款后面的“1997.3.24”是男孩的出生日期。
杨某称,王某可能是盗用了自己的身份证住的旅店。随后,杨某利用手机微信发给记者王某的照片,结果和该男孩的外貌符合。
警方正在积极寻找家属
杨某说,两年前,他和王某在北行鲲鹏小区附近的KTV打工,今年5月份KTV闭店了,他就不知道王某去了哪里,更不知道王某为什么要自杀。他只知道王某是铁岭人,和父亲一起过,但他从来不回家。
截至记者发稿时,王某的家人还没有联系上,警方正在积极寻找他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