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 提供畜牧技术推广服务办事指南
14.12.2016 18:19
本文来源: 沈阳市农业信息网
一、事项类别
农林牧水类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第二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十六条、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第十八条。
三、办理对象及范围
区县(市)畜牧技术推广单位及畜禽养殖场(户)。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申办条件
无
六、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
七、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对象提供书面申请
2.批准:审核资料后,确定技术服务的时间和内容
3.办结: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技术服务
八、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联系方式
1.受理、办理/审批机构名称:沈阳市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沈阳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2.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49-31号 邮编:11003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3.联系电话:024-8924793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监督电话:024-89247606
沈阳市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
2016年11月1日
本文来源: 沈阳市农业信息网
14.12.2016 18:19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