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局高效处理纳税服务投诉 全力打造和谐征管环境
17.11.2015 09:32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自9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皇姑区局迅速行动,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予以贯彻落实:一是组织人员学习讨论,使广大干部职工全面了解修订后新《办法》的内容,加强思想认识、强化服务理念,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和“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的思想意识,努力构建纳税人服务大格局。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从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纳税人权益保护等方面,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在内部开展行风政风建设;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礼仪等相关培训,严格贯彻执行首问负责制,尽量避免服务投诉的发生。三是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了解,通过税企QQ群、纳税人学堂等渠道,通过与纳税人座谈、与人大代表座谈等方式,广泛征询纳税人意见,努力化解矛盾,为建设和谐的征管关系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完善体系规范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办税服务中各类纠纷和投诉事宜,明确服务投诉的受理、转办、处理、反馈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及时受理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有效化解征纳争议,定期将投诉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提升纳税服务投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1-10月,该区局共受理纳税服务投诉16起,其中纳税咨询类10起,办税服务类4起,服务质效类2起,全部做到了快速响应,及时处理、逐一反馈。在今后的工作中,区局不断更新服务观念,改进工作方法,健全纳税服务投诉体系,畅通投诉渠道,切实维护税法的尊严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17.11.2015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