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环境监察队伍扎实推进大气专项执法行动

15.09.2015  11:22

为保障我市“蓝天工程”工作扎实推进,确保“十二五”圆满收官,市局执法稽查处结合环保相关法规、标准及我市环境监察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沈阳市供暖期燃煤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期稳步推进大气环境监察工作,并取得实效。

一是根据《方案》进度要求要求,市局印制了《致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的一封信》等材料,各县(市、区)环保局、环保分局对企业进行下发,并就环保排污提标、新《环保法》管理要求等对燃煤企业进行了宣传,大力营造大气专项行动氛围,提高企业环保意识。

二是结合方案及《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重新讨论并,制定下发了《沈阳市重污染天气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了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各级环境监察部门执法工作职责及执法要点。为在重污染天气应急行动中全市迅速响应奠定基础。

三是组织开展了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沈阳市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重点对我市市区扬尘点位、火电厂、燃煤锅炉、工业企业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大气自动监测点位周边1公里半径范围内大气排污企业等污染源进行检查。全市共出动环境监察队员444人次,出动车辆212车次,检查企业409家次,发现环境问题3项。针对问题,立即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并要求属地分局依法查处。

四是继续开展混凝土行业企业执法检查工作。根据《2015年沈阳市沥青混凝土、预拌混凝土行业专项环境执法方案》要求,结合“蓝天行动”方案,积极与行政执法、公安机关、建委等部门联合,对全市沥青混凝土、预拌混凝土行业企业生产规模、手续情况、环保管理现状等实行全面摸底调查和执法检查,通过对违法企业的依法严厉查处,全面提升该行业企业环保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