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红十字遗体器官捐献公祭仪式举行
10.05.2016 12:34
本文来源: 红十字会
本次活动以“生命在奉献中延续”为主题,盘锦市红十字冠名医院和部分医疗机构负责人、捐献者家属、受益者代表、登记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大连理工大学学生代表、红十字志愿者、新闻工作者、普通市民等来自社会各界的数百位爱心人士齐聚鹤栖园公墓,共同献上对逝者的悼念和哀思。
公祭仪式于上午9点30分举行,由仪仗篇、 感恩篇、 接力篇、致辞篇、缅怀篇5个环节组成,盘锦红十字蓝剑救援队承担整个仪式的仪仗活动,营造出庄严肃穆的祭奠氛围。仪式上,捐献者家属代表、受捐者代表、学生代表、捐献志愿服务队代表分别发言,宣讲了盘锦市捐献者的典型事迹和无私奉献精神,号召市民摒弃固有观念,正确对待疾病和死亡,加入到遗体、器官捐献行列中,让生命在捐献中升华。
在致辞篇环节中,公祭正式开始。全体来宾肃立于现场,集体默哀30秒,并面向人体器官捐献纪念碑三鞠躬。盘锦市红十字会会长、市政府副市长潘元松宣读公祭辞。公祭辞中提到,志愿捐献遗体、器官是一项崇高的行为,是造福他人、恩泽社会、利国利民的善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无论对于医学教学、疾病研究、救死扶伤,还是移风易俗、殡葬改革都具有现实的积极意义。举行公祭仪式既是为了追思捐献者,缅怀他们无私奉献的义举,更是为了弘扬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传承捐献者“始于平凡,终于无私,奉献爱心,传递光明和生命”的精神。
随后,潘元松代表盘锦市政府、市红十字会,向已刻名入园的7名捐献者敬献花篮,并整理挽联。各位领导及嘉宾、志愿者、捐献者家属依次向纪念碑敬献鲜花,表达了深深的敬意与哀悼,突出了“我在盘锦——我为器官捐献者祈福” 的美好心愿。
据悉,从今年开始,盘锦市将每年的4月2日定为遗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日。今后每年清明前夕,新增的捐献者名字都将镌刻在盘锦市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上,以表达公众对捐献者的尊敬和缅怀之情。而随着社会进步与发展,遗体、器官捐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人们观念也在不断发生改变,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到人体器官捐献事业中。
本文来源: 红十字会
10.05.2016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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