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截至目前立案89件

09.02.2015  05:22

  记者2月8日从省环保厅获悉,全省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执法行动,省环保厅与公安厅日前组成4个工作组,对本溪、阜新、辽阳三市屠宰和废水直排企业环保问题进行了督查督办,现场指导当地环保和公安部门调查取证。全省共检查企业36家,截至目前立案89件。其中,实施查封案件1起、停产案件10起、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6起(拟移送16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起。

  据了解,省环保厅向各市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动的通知》。同时,省环保厅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1万份《关于依法惩治非法排污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线索,促使企业合法合规生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的积极氛围。

  省环保厅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以“零容忍”的态度,重点打击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等行为。对存在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企业,依法严格实施行政处罚、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对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对涉嫌犯罪的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做到“行政处罚一批、行政拘留一批、司法移送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