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27日召开

21.07.2015  12:01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将于7月27日在沈阳召开,会期四天。
  建议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审议《辽宁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审议《辽宁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辽宁省渔业条例(草案)》;审查批准《沈阳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审查批准《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本溪市殡葬管理条例〉和〈本溪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决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辽宁省2015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辽宁省2014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辽宁省201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健全我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外事和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辽河流域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