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06.04.2016  11:35

  为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要求,实现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的通知》,建立了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通知》从5个方面对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一是规定因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省卫生计生委行政职能发生变化,因其他原因省卫生计生委行政职能发生变化,有关处室发现本处室行使的行政职权与委权责清单所列事项不一致等3种情形,应当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二是明确了提出权责清单调整建议的责任主体及程序;三是明确了对调整建议进行审查及向省编委办提出调整申请的责任主体及程序;四是明确了权责清单调整申请经省政府批准后,及时对省卫生计生委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并在委门户网站发布的责任主体;五是提出了有效运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的具体要求。

  近期,我委将运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申请对我委权责清单(2015版)进行调整,切实将“权力关在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