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省海洋与渔业厅督导 渔业系统创城工作

02.12.2017  09:07

11月29日,省海洋与渔业厅创城工作评价督导组到我市辽中区、新民市开展渔业系统创城督导工作,对标渔业系统创城评估问题清单进行逐项检查。此次被抽检的4户养殖企业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评价指标相关要求。市农经委、辽中区和新民市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陪同督导。

在辽中区,督导组检查了沈阳市富民水产良种养殖场水产苗种生产情况,包括苗种来源、检疫情况、苗种繁育期间用药情况;在元丰水产养殖基地,询问今年鱼病发生情况、防止措施和药品使用情况,就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内销水产品质量安全要求作对比讨论。

在新民市,督导组听取了沈阳华泰渔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企业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现场检查水产养殖用药记录、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和水产品销售记录的各年度完整性和技术细节;在新民市君宏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详细检查水产养殖用药记录、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和水产品销售记录,并查看合作社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制度等情况。

最后,督导组又仔细检查了辽中区和新民市渔业执法部门执法检查相关文件记录,对我市渔业系统创城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沈阳市继续扩大监管范围,扎实推进双安双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