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力推广节地生态葬

05.04.2016  14:04

  福建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围绕“”、“”、“”三个方面深化殡葬改革,做好今年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

  

  举办殡葬“社会开放日”活动

  

  福建全省各地根据省民政厅要求,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一系列的殡葬“社会开放日”活动,殡仪馆、陵园、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窗口面向人大政协代表、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人士开放,提高殡葬行业透明度,增进社会各界对殡葬行业的认识。3月29日,福州市举办首届“殡葬服务单位开放日”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市民代表、媒体记者等100多人走进福州市殡仪馆,全方位了解殡葬行业的服务流程、惠民政策、收费标准、治丧环境。参观者通过耳闻目睹,消除了自己心中曾对殡葬行业存在种种疑虑,增添了对殡葬服务人员敬重。

  

  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革除丧葬陋俗。贯彻落实《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党员、干部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要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和丧葬攀比、丧事铺张等陈规陋习。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吹打弹唱、抛洒冥纸。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

  

  推广节地生态安葬

  

  采取三个措施推广接地生态安葬。推广节地生态葬式葬法改革。组织开展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积极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化骨灰安葬方式,提高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安放率。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建设节地生态安葬公祭设施,推广骨灰植树、植花、植草、骨灰撒海、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推动出台实施生态安葬奖补等激励措施。加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完善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到2016年底,全省将新建或改造升级30座城市公益性公墓、新建286座乡镇公益性公墓、新建2375个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原则上新建的城镇公益性公墓的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00%。经营性陵园不得超大面积建墓,要按规范配建骨灰存放、树葬、花葬等区域。持续做好毁林占地墓地生态整治工作。在政府组织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协力综合治理,持续做好毁林占地建墓专项整治工作,循序渐进提升社会殡葬文明。

  

  倡导文明祭扫

  

  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风险预防,组织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保障等应急处置准备,重点加强祭扫高峰期的安全管理。持续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落实惠民殡葬举措,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倡导文明祭扫,大力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推进殡葬救助保障政策实施

  

  据悉,目前,福建省各地均已出台免除城乡困难群众殡葬基本费用政策,具有福建省户籍,死亡后按殡葬法律法规火葬,未享有国家或单位丧葬费补助的城乡困难群众(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均属免费之列。厦门市和泉州晋江市、漳州龙海市、福州福清市等13个县(市、区)已实现向辖区所有居民免除逝者接运、火化、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