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分两批完成14种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采购价格调整工作

06.09.2018  15:53

按照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调整的通知》(医保办发〔2018〕4号)要求,经过省卫生计生委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商,将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分两批统一调整,确保在国家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调整后的两批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分别降幅分别为4.8%和4.9%,第一批8个抗癌药品已经完成采购价格调整工作,第二批6个抗癌药品将在9月30日零时完成调整工作。

9月1日起,患者就医可陆续买到降价后的抗癌药品。

 

我省分两批下调14个抗癌药品价格
  9月6日,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按照国家要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