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起征时间存争议 多店被拉闸
入驻时签订的临时租赁协议没有写明租金起收时间,负责人口头告知,“等商场入驻率达到60%以上再通知交租金”。
这样的承诺引起了歧义,等入驻率达标后,应该从接到通知的时间起交房租,还是从入驻的时间起交?
目前,因为这一争议,沈阳金银珠宝饰品批发市场多个商家拒绝缴纳租金,被拉电闸关门。而商场称,当时负责此事的人已经被辞退,具体事情不知情。
正营业店铺被拉闸关门
“你看,装修都装完了,货也摆好了,就是没法营业。”昨日,在沈阳金银珠宝饰品批发市场二楼,陈先生隔着玻璃看着自己的店,无奈地说。由于电闸被拉,店铺里黑洞洞的,他只得关门停业。
2014年7月25日,陈先生与沈阳金银珠宝饰品批发市场的经营方——沈阳六鑫金银珠宝饰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商铺租赁协议。这间面积100平方米的店铺,年租金18万元。
协议中约定,陈先生于合同签订时支付给商场1万元定金。而对于租金的收取,协议中规定,“商户入驻率未达到60%(含60%),甲方不得收取乙方商铺租金,达到入驻率后按协议履行收取相应租金。 ”“当时一位黄姓负责人解释,那时候商场刚开业,商户不多,租金先不收,等入驻率达到60%了,再来通知我们交租金。 ”陈先生回忆。
而对于租金的收取时间,合同中没有说明。在租赁期限一栏,起止时间均为空白,只注明“按约定甲方商户入驻率未达到60%(含60%),另行约定租赁期限。 ”
店铺租下后,陈先生开始悉心装修,“从8月份装到12月份,12月初才开业。 ”期间,陈先生一直没有接到收租金的通知。
而就在陈先生刚刚开业不久,商场工作人员突然找上门来,催促陈先生补交自2014年8月份的房租,“当时来的人直接就问我,怎么不交房租,我说我没接到通知啊。 ”“这叫什么事儿啊,怎么能从签协议的时候开始交呢,那签协议的时候为什么不直接交了呢。”陈先生气愤不已。几次催促不交之后,陈先生的店铺被断电不得不停止营业。
商场:入驻率早就达标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大东区北顺城路草市巷1-2号的沈阳金银珠宝饰品批发市场,商场里已经开业的店铺不少,但顾客稀少。
记者找到了商场市场部的负责人刘经理。刘经理称,商场从2014年5月18日开业时,入驻率就达到了60%以上,只是没有挨家通知,“我没有义务挨家通知,你们应该都能看到。 ”现在交房租,时间要从签订协议的时间开始算。
既然5月份入驻率就已经达标,那为什么7月份签订协议时没有收取租金而要等到现在收呢?“那会儿商场刚营业,考虑到不卖货就先没收,后来8月份进来的,都是先交房租,再签协议。 ”刘经理称。
那当初的黄姓负责人称商户入驻率达到60%了再通知交租金该如何理解?陈先生质问。对于这个问题,刘经理称,当时的黄姓负责人已经辞职,具体情况不知情,“现在商场的政策就是,不交房租就要断电。 ”
陈先生认为,从协议签订到接到收租通知期间,是装修期,不应该收取房租。而刘经理称,商场不存在装修期不收租金的政策。至于当初黄姓负责人的承诺,她不清楚。
最终,双方争论的焦点仍停留在租金的起交时间上,未能达成一致。
律师说法
商场前后说法存在矛盾 应承担责任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辽宁宝铎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海光。徐律师认为,既然商场在5月份入驻率就达到了60%以上,那么在7月份签订协议时就应该收取租金,商场前后的说法本身就存在矛盾。
既然合同里约定,入驻率达到60%以上再收取租金,那么商场应该在入驻率达到60%时通知明示,并提供相关证明。如果没有及时通知,责任应由商场承担。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刘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