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什么是污染
编前语
环境问题,从未像今天这样引人瞩目。碧水蓝天,山青水秀,这是人们所热切期盼的。“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环境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事关百姓福祉。随着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形势和严峻挑战。多年以来,沈阳市一直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持续致力于改善环境提高空气质量,全方位、全系统、深层次的改革成为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沈阳环境保护工作的主题。为此,本报与沈阳市环保局联合开办专栏,专题讨论和环境保护有关的话题,倾听广大读者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百姓身边有关环保方面的诉求。同在一座城,共享一片天,同呼吸,共命运,为了让沈阳——我们共同的家园更美好,身体力行,我们每个人都责无旁贷!欢迎您@沈阳环保@沈阳日报。
面对日益增多的雾霾压城,人们对“污染”有了深切的感受,因而,也更加想知道究竟什么是污染?
什么是污染?通常的说法,污染是与人类欲望相关的话题。
污染是一种消耗。
污染是一种可能是过度也可能不是过度的消耗;污染是一种浪费,是一种可能是无意、无奈的或是过度的浪费;污染是一种反应,是一种有些可以定量说明有些还不能够定量说明的反应。
污染是一种现象,是一种大体可以表征经济发展阶段和进程的现象,污染是一种影响,是一种先由少数人感知、后由多数人认识的影响。污染是一个过程,是一个边发生、边认识,边治理的一个过程。污染是一种积累,是一种或多种物质的积累、转化、再积累过程。
也有人形象地说,污染就是吃的饱了,穿的暖了,晚上却看不到星星,河里见不到鱼儿,早晚都能听到让人讨厌的声音。
在某种意义上说,污染是人类避不开的过程,人类要生存,要发展,要生活得更好,就绕不开污染,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与污染进行斗法。
当然,我们在谈论污染的时候,还必须要谈的一个问题就是污染物。污染物又指的是什么呢?
“污染物”——经济学的另一种解释
在经济学定义中,没有“污染物”一说,它们被统称为“残余物”或“残留物”。
既然“污染物”是“残留物,”则无“好”与“坏”之分。好比动物排泻物放于美味佳肴席中,绝对是令人作呕之物,但置于广袤田野之中,却是植物生长必要的营养品。
“污染物”也好,“残留物”也罢,在人类的生活生产活动中是一定产生和存在的。这是热力学第二定律告诉我们的。
大多数对人体有害的“残留物”是人类视而不见的,或是至今仍难以察觉的。有时甚至不以“物质”方式存在,如噪音,光和放射线。“残留物”积存多了,污染来了。残留物的增加,即是对原生环境的破坏。损害的后果远不是人类自身,还有地球上无数的生灵!
那么,人们不禁要问,污染物(残留物)一定存在的吗?
其实,只要人类的生产、生活存在,污染物(残留物)存在是必然的,不同程度的污染是一定发生的。原因有三:
第一,价值说。
人类生存与消费密不可分。在此过程中,我们选中并使用一个物品的价值,当其价值失去后,往往丢掉。如电池,旧电器,手纸。如果一个物品存在数个价值,人们购买时选中的是某一个价值,而忽视其他方面的价值予以舍弃。如物品的外包装,药品的瓶子。所有这些,均可视为“残留物”,残余量的大小与地点,决定污染的产生与后果。
第二,科学论。
热力学第二定律宣判了第二类永动机的死刑,因为这一定律指出:不可能从单一热源吸取热量,使之完全变为有用功而不产生其他影响。翻译过来就是:最先进的锅炉,也不可能将煤炭转为同等热量的蒸汽;法拉利,兰博基尼也不可能将汽油转变为同等热能的动力。定律中所谓“产生其它影响”,如上例子,就是残余物(污染物——烟气,汽车尾气的排放及大气雾霾)。
就像是人的胃和人体不能完全消化吸收食入的佳肴,所以,才会有排泄物的排出。
第三,认识论。
污染或污染物,是不断发现,不断认识,不断治理的过程。 上世纪60年代以前的报纸或书刊,会发现几乎找不到“环境保护”这个词。农药的发明,曾被视为推动农业文明进步的革命性成果,是蕾切尔·卡逊于1962年第一次对人类意识的绝对正确性提出了质疑,尽管当时她遭受的诋毁和攻击是空前的,但时隔十年,人类环境会议高度肯定她所坚持的思想。
因此,我们不得不承认,污染在中国的发生与发展,有太多的东西是我们没有认识到的,即便今天我们“清醒”了许多,也有许多问题是力所不及(如能源结构)。对污染物的上述认识提醒我们,对污染的治理从来不是彻底消灭污染物的存在,而是把污染控制在一个安全合理的水平,这才是科学的态度。
#鹰眼观察#
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需要定力和耐力
提起污染,国人无不恨之入骨,院士专家,草根百姓,四处寻觅污染物身藏何处,发誓一举灭之。
有网友认为,污染(物)是当物质移动过程中利益获取侵蚀了心灵的外化,值得深思。
人类能不能消灭污染物?大名鼎鼎的质量守恒守律给出了非常令人沮丧的结论:不能! 目前为止,“消灭”污染物的方法有三:化学的,物理的,或二者兼有。人们最为厌恶、危害较大污染物,通常采用化学方法处理。
化学方法即通过物质间反应使物质性质发生变化,那么,反应物和生成物之间量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俄国著名科学家罗蒙诺索夫在1748年叙述道:“自然界所发生的一切变化都是这样的:一种东西失去多少,另一种东西就获得多少,因此,如果某个物体增加了若干物质,则另一物体必有若干物质消失。这是自然界一条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1784年,法国化学家拉瓦锡的实验得出一致结论,并于1789年第一次用清晰的语言把质量守恒定律表达出来:任何一种化学反应,其反应前后的质量不变。
人类能将污染物“消灭”吗?
化学领域的质量守恒定律,实际上就是牛顿的物质不灭定律。物质不会凭空消失,若反应前后质量减少,代表产生的物质散失在空气中。若反应后质量增加,代表外界的物质参与反应。质量守恒定律决定了污染物一旦产生就不能靠处理使之数量上减少。
换句话说,企业污染的尾部处理过程只能够:1.把污染物转化为同一形态的其他类型的残余物。如净化汽车尾气排放的有毒气体一氧化碳,在催化剂作用下产生了使地球变暖的二氧化碳; 2、转变污染物的形态,如采用亚铵法处理二氧化硫, 气态物质变成了液态残余物亚铵,贮存运输都相当困难;3、改变排放的时间或地点,如企业检修时间安排在扩散条件不好的季节;4、上述三种方式的组合,如城市污水处理,会产生今人作呕的气味和更加难以处理的污泥。
事实上,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反而会使污染物质量增加,因为处理过程本身就需要能量及物质输入。而一些国家的经验已经证明,百姓富裕与蓝天碧水可以兼而有之。虽然有污染物的存在,但是,人类对污染的认识能力和治理能力也是与日俱增的。
习近平同志在视察北京供热企业时说,解决环境问题要有耐心、定力。
“耐心”,就是中国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时间。对当下的污染现状,不管你是暴跳如雷,还是度日如年,时间会解决一切。当然,定力也无比重要,持续不断地改变,少走弯路,会使时间的长度大为缩短。
履新不久的国家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说,“2030年之前我们想把环境压力减下去很难,甚至会持续到2040年……”
雾霾何日散去?国外有关中国污染现状及预期的断言满目皆是,说法不一。
有一个著名经济学家西蒙·库兹涅茨的理论值得思考,即他于1955年提出的倒U曲线,学界称“库兹涅茨曲线”。
这条曲线原本用来表征国民收入与分配关系的。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它同时揭示了经济增长与污染状态的关联现象。学界一致认为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处于污染重化中后期,因而,得出了50年消灭雾霾的结论,由此得出。 我们正处于“成长的烦恼”期,确切地说,是处于“疯长的烦恼”期。因而,消灭雾霾,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我们确需要一定的耐力和定力,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最终一定会战胜雾霾,但是,确实需要勇气、决心、智慧和行动。
来源:沈阳日报 记者李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