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顺利完成农业部第一次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抽样工作
16.01.2017 13:04
本文来源: 辽宁金农网
1月9日至12日,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6〕17号)要求,农业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对我省的沈阳市、丹东市和本溪市的部分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开展了第一次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抽样工作,共抽取水产样品48批次,其中沈阳18批次,丹东和本溪各15批次。
按农业部要求,全年将在我省开展4次例行监测,每季度抽样时间分别为:第一季度1月,第二季度5月,第三季度8月,第四季度10月20日至11月20日。
此次抽样正值元旦春节期间,在配合农业部完成抽样工作的同时,我省也对两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印发了《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辽海渔科字〔2016〕588号),制定《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组织开展两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努力确保节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供给,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本文来源: 辽宁金农网
16.01.2017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