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在我厅召开
10月13日,辽宁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在我厅召开。各市环境保护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9月26日环境保护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对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进行了解读,对全省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对我省污染源普查的准备实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省环境保护厅赵恒心副厅长出席会议做专题讲话。
会议强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去产能调结构、补齐生态环境突出短板大背景下的一次重大国情调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全省家底,有利于我们正确判断全省以及区域环境形势,有利于我们科学有序、有针对性的采取各项治污措施,为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环境管理转型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会议指出,普查工作重点要在贯彻落实好国家部署、做好实施准备工作、搞好入户调查、确保数据质量和加强业务培训等五个方面入手。其重中之重在于普查数据的质量保障。数据质量是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生命线。普查结果必须要经得起检验,各地要围绕“全面、真实、一致”质量控制目标,建立统一的数据质量标准和要求,强化数据审核、验收评估、全员和全过程控制。
会议强调,污染源普查工作中要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地要把建立普查工作机构党组织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坚决杜绝和克服临时思想。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普查工作队伍,为普查工作提质增效。
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工作的全面开始,为我省普查工作的开展明确了方向和工作重点。下一阶段,全省上下要加快推进普查“机构、人员、任务和责任”四个落实,为普查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