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篮球裁判员培训班暨一级裁判员晋级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篮球项目比赛将于2014年8月1日-8日(女子组)和8月23日-31日(男子组)在丹东市举行。为加强我省篮球裁判员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执裁水平,选拔一批优秀的裁判员承担省运会篮球项目比赛裁判工作,并确保省运会篮球项目比赛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5月29日-6月1日在沈阳体育学院举办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篮球裁判员培训班暨一级裁判员晋级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 间:2014年5月29日-6月1日
地 点:沈阳体育学院
二、领导小组:
组 长:王 芳(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主任)
孟春媛(沈阳体育学院竞训处 处长)
副组长:傅 野(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副主任)
成 员:张 磊(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 部长)
宁日辉(中国篮协裁委会副主任、国际级裁判)
杨茂功(中国篮协裁委会副主任、国际级裁判)
宋忠义(中国篮协裁委会委员)
崔鲁祥(沈阳体育学院篮球教研室主任、教授)
三、培训考核组
组 长:杨茂功(兼)
副组长:宋忠义、崔鲁祥(兼)
成 员:杨 彪、姜志远、由世梁、郑秀丽(女)、辛艮伟、邢金明、张玉立、刘明慧、王春明、陆 强、王明伟
四、培训内容
1.裁判员执裁原则与技巧。
2.三人制裁判法。
3.裁判员的职业道德与操守。
4.2013篮球规则与解释。
5.裁判员心理变化与调整。
6.记录台工作规范。
7.体 能:按照“莱格尔”测试法进行,男子25-30岁97趟、31-35岁86趟,女子25-30岁76趟、31-35岁66趟。
五、参加人员及要求:
1.各市参加一级裁判晋级班报名人数不限。
2.参加晋级班的裁判员必须具备二级以上裁判等级且思想进步,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3.男子身高在1.75米以上、女子身高在1.65米以上,有一定英语基础,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0岁以下。
4.辽宁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选调部分裁判员参加培训学习,名单如下:
沈 阳:王庆伟、邵 明、杨 驰、郭 浩、袁 媛(女)、刘占元、张 军、郭继君、钮 鑫、张勇男、马 骁
大 连:李珂莉(女)、王 锐、沈道琳、侯 雪(女)
鞍 山:孙玉博、马 骏
抚 顺:迟永传、王 亮
本 溪:宋长武
丹 东:顾继涛、周向东、童玉伟、翟世伟、刘 浩
锦 州:赵宇正、马 健、董 雪(女)、张 楠(女)
营 口:姜晓飞、袁 浩、袁瑞成
阜 新:杜 江、潘大治、王国平、李 雪(女)、付 璐、
王高策、高宇琦
辽 阳:张家强、李 巍、秦志勇、苏文阳
沈阳体院:杨尚千
上述人员凡未参加学习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省运会裁判工作。
5.所有参加人员必须持有选派单位推荐函并加盖市体育局主管部门公章,填写培训班报名表。
6.请裁判员自备裁判服、哨子、体能测试服装及生活用品。
7.参加人员要安排好个人工作,培训期间一律不准请假。
8.如在培训期间由于自身原因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人身伤害事件,组织部门有责任采取相应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
六、考核与结业
1.参加晋级培训的裁判员,经理论、体能考试合格者将按照比例申报国家一级裁判员。
2.培训成绩优异者将安排参加2014年辽宁省县区篮球比赛和第十二届省运会篮球裁判工作。
七、经费:
1.各市参加一级裁判晋级班的学员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资料费一律自理。
2.选派裁判员往返差旅费、资料费自理,食宿费由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负担。
3.标 准:食宿费每人每天150元,资料费每人300元,不足部分由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补贴。
八、报名、报到
1.各单位将报名单于5月19日前邮寄或传真(原件报到时上交)至辽宁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2.参加培训裁判员于5月29日17点前到沈阳体育学院北门龙源宾馆报到。
九、联系方式:
1.辽宁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 邮 编:110179
联系人:刘晓丹 手 机:13804057497
周晏合 手 机:15566318884
电 话/传 真:024-23206527
2.沈阳体育学院竞训处
联系人:王孟虎
电 话:024-89166661 手 机:13998837900
附:1.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篮球项目裁判员培训班报名表
2.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