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除两类企业外其他涉煤央企退出煤炭行业
08.07.2016 20:07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据国资委网站消息,近日,国资委召开工作会议,明确了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的目标和任务。争取用2年时间压减现有产能的10%左右,使专业钢铁煤炭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电煤一体企业资源优化配置,其他涉煤中央企业原则上退出煤炭行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部署,组织推进有关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和开展特困企业专项治理工作,6月29日,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工作会议。
会议明确了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的目标和任务。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的工作目标是:从今年开始,用5年时间压减中央企业钢铁煤炭现有产能的15%左右,争取用2年时间压减现有产能的10%左右,使专业钢铁煤炭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电煤一体企业资源优化配置,其他涉煤中央企业原则上退出煤炭行业,加快解决历史遗留和企业办社会问题。中央钢铁煤炭企业结构更加合理,活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
国资委副主任孟建民要求,有关中央企业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上来,积极稳妥推进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工作。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二是要严控新增产能,主动承担压减任务;三是要主动担当工作责任,努力实现结构调整;四是要用好用足政策,依法依规操作;五是要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资金费用;六是要妥善安置职工,维护社会稳定;七是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建立工作问责制度。有关中央企业要打赢化解过剩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及改革脱困攻坚战,促进中央企业深化改革、瘦身健体、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08.07.2016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