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商系统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根据省局《“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指导意见》的工作安排,2016年是“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开局之年。目前,全省工商系统认真落实省局文件的要求,正在有计划地开展相关工作,各地“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同时各地能够结合自身情况、突出特色、积极动员、严格审核,全省十四个试点县区已全部确定,并已初步将21个街区、31个景区、210个店作为首批示范典型进行重点培育,为实现今年的创建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高度重视,早部署。 今年3月8日省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辽工商发〔2016〕13号),3月10日省局在全省消费维权工作会议上,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市工商局均把该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并将其纳入对基层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能够围绕省局的工作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辽阳市局专门成立了以主管局长为组长、消保分局、消协、12315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的创建工作。到4月底,全省“放心消费”创建部署工作已基本完成,各地全面进入培育试点阶段。
二是广泛宣传,扩影响。 各地始终将宣传工作作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单等形式,普及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意义和内容,提升了人民群众和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支持度与认同度,人人参与创建活动的氛围正在逐渐形成。鞍山市局着重加强了对示范典型的宣传,通过提高示范店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进而辐射、引导和带动更多的经营者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朝阳市局通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由市局负责人向社会各界通报了工商部门在消费维权领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情况;葫芦岛市局创新工作思路,利用微信公众号、消费大讲堂、维权工作室等方式开展宣传工作。
三是严格标准,育典型。 在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过程中,各地在大力宣传、广泛培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坚持认定标准,严格把关,全方位考察经营者经营状况、消费者满意度和社会公众认知度,确保认定工作的高质量。大连市局以“一所一户”、“一进一退”为原则,先撤销、再补充,严格控制全市“放心消费”示范店总量。今年上半年,各地工商部门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放心消费”创建过程中稳中求进,不求速度、求质量,不求数量、求影响力,既抓好了当前的培育、创建和认定工作,也筹划做好认定后的复核和监管工作,这些都将促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持续有效的开展。
下一步,各地将加强工作督查,确保工作任务的层层落实,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和程序,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第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典型的认定工作,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示范典型,继续扩大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完善各项制度,逐步建立长效机制,为下一步实现消费领域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提升整体消费环境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