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开展“个人事项报告”工作

07.04.2017  20:31
          辽宁省红十字会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 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贯彻执行,会党组明确机关党委负责我会个报工作,全面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的学习宣传和个报事项落实工作。一是按照《通知》精神,我会于3月9日,组织符合填报范围的15名干部集中学习“两项法规”,传达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转发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 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通过学习,引导我会领导干部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确保报告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秦国夫要求符合填报条件的干部要深入学习消化“两项法规”内容,严肃报告纪律。二是省红十字会副会长杨笑、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枫参加了省委组织部举办的开展个报工作培训班,经过认真准备,我会于3月中旬对我会符合填报条件的干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科级干部就开展个报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填报具体事项进行详细讲解和说明,对重点及新增内容进行强调,对干部的提问进行认真解答,秦会长在培训后要求参训人员对开展个报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逐项如实填报,不漏报,更不能虚报瞒报,切实做到忠诚老实,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省红十字会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好开展个报工作的精神及要求,每名干部要认真填好报告表,机关党委要及时向上级请示、及时指导填报、抓好各项落实。三是党委于4月上旬,组织单位符合填报条件的领导干部集中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我会在4月20日前,将3名省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上报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信息管理处。机关党委确定专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填写的每一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在确保填报内容规范、完整后,将个人事项信息准确、完整录入改版升级后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录入信息与领导干部填报情况一致。我会将认真做好汇总综合工作,5 月30 日前,将汇总综合报告(含电子信息)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信息管理处。(机关党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