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6.12.2015  08:26

  12月25日,辽宁省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省纪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2013年至2014年,沈阳市大东区房产局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补助。2013年中秋节为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发放福利。局长杨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收缴违规发放的补助款。

  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徐立新,2008年12月至2013年1月,在担任大连市卫生局局长和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期间,收受与其有工作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购物卡和消费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所收受的购物卡和消费卡。

  抚顺市技师学院党委副书记伞玉芹,2015年9月,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本溪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违规为职工发放补贴,并于2013年春节、“五一”、“十一”违规为职工发放福利,时任主任都建国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丹东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杨海勤,2015年3月29日,在其子举办婚礼时使用公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时收缴公车私用费用。

  锦州市残联理事长陈学谦,2013年10月以来,多次因私使用公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收缴公车私用费用。

  阜新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处长张晓东,2012年11月、2013年9月、2015年4月,先后三次借学习考察之机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其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处长职务,个人承担公款旅游费用。

  葫芦岛市连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刘杰,2014年12月12日,为孙子操办满月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