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环境监测站完成《环境空气 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的方法验证工作

01.02.2016  15:23

  为增强对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能力,辽阳市环境监测站于2015年8月购置安装完成了大气挥发性有机物采样与分析系统。由于当时缺少相应的国家监测方法标准,辽阳市环境监测站只能参考省实验中心和省内各市环境监测站的做法,暂时采用美国EPA标准中的TO-14,TO-15对该仪器进行操作和性能研究。

  2015年10月22日,国家环保部发布了《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并于12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标准实施后,辽阳市环境监测站立即将标准与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方法验证工作,对大气中的66种挥发性有机物进行了定性和线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了验证,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结果,为2016年开展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持证上岗考核和资质认定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