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局与教育局联合开展学校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9.12.2015  12:16

为进一步强化对学校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学校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按照辽宁省、大连市主要领导要求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有关工作部署,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日前联合印发紧急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校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从2015年12月底至2016年3月中旬,共分为部署、排查、整改、复查等四个阶段。整治对象为学校及托幼园所食堂、为学校加工配送学生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学校食堂配送食品半成品的中央厨房以及学校校园内其他餐饮单位等各类学校供餐单位。整治内容涵盖餐饮服务许可情况、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建立落实健康检查和晨检制度情况、建立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情况、食品加工操作过程控制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和成品半成品配送管理情况等七个方面的内容。

大连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于学生寒假前联合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同时,督促各学校供餐单位利用寒假时间,落实整改意见。开学后,两单位还将对有关学校供餐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从“顾大局、保安全、促和谐”的高度,把学校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作为当前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以“四个最严”为统领,严格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认真督促落实整改,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