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艾滋病在辽宁仍处于低流行状态
核心提示
12月1日,是第28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主题仍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副题为“合力抗艾,共担责任,共享未来”。众所周知,艾滋病是危害人类健康的重大传染病之一,艾滋病防治是全球共同面临的重大公共卫生和社会民生问题。目前我省疫情在全国处于低流行水平。
众所周知,艾滋病是危害人类健康的重大传染病之一,艾滋病防治是全球共同面临的重大公共卫生和社会民生问题。
多年来,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积极开展了各项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我省疫情在全国处于低流行水平。
艾滋病全称 “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它是由艾滋病病毒即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的一种病死率较高的恶性传染病。HIV病毒侵入人体,能破坏人体的免疫系统,令感染者逐渐丧失对各种疾病的抵抗能力,最后导致死亡。
由于艾滋病主要发生在性活跃的青壮年,而青壮年是国家主要劳动力、兵员的重要来源,青壮年数量与质量的下降直接影响生产力的提高,影响经济发展。因此,艾滋病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是一个医学问题,更是重要的社会问题、经济问题和民生问题。
从这一角度来看,防治艾滋病就是斩断国家的忧患。
艾滋病的病毒主要有三种传播途径,即性接触传播、血液传播、母婴传播,我省以性传播为主要传播途径。我省有关部门多年来不断加强对暗娼人群、男男同性性行为人群、吸毒人群、性病门诊就诊者等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持续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
自2011年以来,我省逐步扩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县区覆盖面,目前所有县区全部开展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全省孕产妇孕期艾滋病检测率由2011年的76.1%提高到2014年的94.5%,孕产妇孕期梅毒检测率由2011年的77.4%提高到了2014年的94.6%,接受综合干预服务后的孕产妇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为零。
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干预各类高危人群150万人次,发放安全套65.5万个,发放宣传资料143万份。今年5月,抚顺市第五人民医院的美沙酮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顺利开诊,标志着我省首家美沙酮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正式启动,这是我省针对吸毒人员干预的又一有力举措。
宣传教育是防治艾滋病的 “社会疫苗”。近年来,我省把重要节点宣传教育和经常性宣传结合起来,把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宣传和全省性宣传结合起来。每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12320公共卫生热线等新型媒体,向公众普及艾滋病防治小知识,例如艾滋病病毒不会在公共场所、学校或者工作场所通过日常接触传播,握手、拥抱、共用卫生间、与艾滋病感染者一起用餐、一起运动都不会感染艾滋病病毒等。
防治艾滋病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全省以妇女、青少年、农民工、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及党政干部为重点,充分发挥省防艾委各组成部门的工作优势,深入开展“职工红丝带健康行动”、“青春红丝带”、“妇女‘面对面’”、“红丝带健康包”、“党政领导干部政策宣讲”等专项活动。公安、司法等部门也结合监管场所特点,加强被监管人员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我省已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应对艾滋病挑战的良好局面。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艾滋病患者的医疗救治、生活救助基本得到保障,社会参与意识逐渐增强。另一方面,防治工作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性传播是主要传播途径,涉及人群规模大、行为隐蔽、流动性强,给预防控制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艾滋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我省将全面提升“防艾”工作范围和防治效果。 “进一步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源头治理,努力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加强救治救助工作,进一步织牢保障网底,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救助的制度衔接,发挥政策叠加效应,进一步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加强重点人群干预,强化健康教育和检测动员,探索创新干预模式,不断扩大干预范围。 ”省卫生计生委将责任落实到位。
不仅如此,我省还将加强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利用包括新媒体在内的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讲解艾滋病危害和防治知识,形成防治艾滋病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推进依法防治,且把依法防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既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等违法犯罪行为,又依法保护艾滋病感染者的就医、就学、就业等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防治队伍建设,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强化督察力度,不断提高艾滋病防治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