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局成为辽宁自贸试验区完善快件处理设施和绿色通道事项牵头单位

09.08.2017  16:34

  近日,为深入推进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建设,加快实现制度创新,营口市政府正式公布了首批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85条,并出台了配套实施文件。在推广名单中,营口市局成为在交通运输领域完善快件处理设施和绿色通道事项牵头单位。

  根据《营口市首批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名单》,市局负责第六大项加强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第18条,作为交通运输领域完善快件处理设施和绿色通道事项的牵头单位。主要实施内容为规范邮政、快递车辆管理,逐步统一标志,对邮政、快递专用车辆城市通行和临时停靠作业提供便利。对邮政、快递企业车辆实现备案管理。在责任部门方面,营口市局作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相关工作。

  下一步,市局将积极融入自贸区建设,积极推进快递车辆便利化通行的政策出台,为快递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实现快递行业健康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