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工商局对标国际标准优化营商环境再出新举措

10.04.2018  11:42

2018年营口市工商局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局、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发挥职能优势,以“维权服务群众、监管服务企业、靠前服务政府”为总基调,学习和借鉴其它省、市及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对标国际标准,结合营口实际,在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持续发力,努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营口新一轮振兴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一方面,对标国家标准,全力打好改革攻坚战

(一)多措并举,发全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一是持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出台系列相关政策文件,全力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全市民营经济占比已达到80%以上、年均增长10%的良好态势,确保全市经济健康稳定增长。二是继续开展创业指导、创业跟踪、创业帮扶活动,确保小微企业存活率达到80%以上。围绕“转得了、留得住、能做大”的要求,制定年度重点行业、重点对象和具体转型标准,培育“个转企”工作新的增长点,实现新增650户目标。三是要全力扶持县域经济发展,制定了《营口市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了22项扶持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四是在全市开展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调研,拟制定扶持发展措施,通过商品交易市场杠杆拉伸相关行业产业链发展,带动民营经济发展。

(二)对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深入推进商标广告战略。以赵书记、余市长带头开展品牌战略调研活动为契机,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老字号注册商标为重点,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规定标准,在全市29家全国驰名商标和省市著名商标中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申请国际商标注册的积极性,使营口品牌早日走向世界。采取政企联手,强化社会监督,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强化广告专管队伍,注重培养专职广告监管监测人员,做到全天候监测广告数据发布,确保查看率和处理率100%,查处不力严肃问责。

(三)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根据国际规则的贸易试点,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无限放权、无限服务”,支持营口自贸区建设。提出市场准入便利化16条举措,在85项可复制推广经验做法中出台12项政策文件。上半年,要加快推进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抓好对行政审批部门工商登记窗口的业务指导与培训,确保下半年在全市顺利推开。二是推动“照后减证”。及时将国家层面统一证照事项全部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畴,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三是根据“世界银行”2017年报,我国企业开办平均耗时28.9天,在国际上排位与我国经济发展状况不符的问题,全力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做好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的宣传、解读和演示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应用率,做到申请、受理、审核、发照、公示的全流程网上办理,逐步实现登记“零见面”,不断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手段,进一步压缩市场主体开办时间。四是继续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完善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制度,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减少提交材料,缩短办理时间,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破解市场主体“退出难”问题,推动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在全市开展。

(四)加强竞争执法工作。以公用企业为重点,加大民生领域执法力度。继续开展对水、电、气、暖等民生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的专项整治,加强对网络交易合同的监管和规范指导,筹建营口市“打传规直”APP网络平台,及时发布“打传规直”动态信息。

第二方面,服务民生,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一是创建消费维权新机制。推动各级政府成立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工商牵头、各行政机关和职能部门、消协等社会组织分工协作的协调联动维权机制,将“诚信示范市场”“守重”企业公示等活动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相融合,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大消保”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模式。二是拓宽消费者投诉渠道。加强12315中心建设,拓展12315电话平台功能,在3A级以上景区设立“消费维权站”。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中心”职能,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全面落实经营者首问、赔偿先付等制度,推进7天无理由退货,切实做好“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三是强化消费维权监管执法力度。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强化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特别是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规范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执法,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抽检,提高线上商品抽检比重。通过行政约谈、消费调查、公开点评、社会评议公示、社会社会曝光等多元措施,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力度。

 

营口市工商局“零门槛”更加通畅“零见面”更加便捷
营口市工商局认真贯彻省局、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创新商事制度改革,坚持“非禁即入”先行先试。“零门槛”“零见面”大开市场主体准入之门,显现良好效果。一季度全市市场主体发展又创新高。截至三月末,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36262户,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6940户,同比增长15.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