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局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行为发生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强化风险源头防控。强化企业登记信息与行业监管部门互联互通,对涉及金融风险比较集中的行业,登记时严格审核把关,在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严禁违法使用相关金融业务术语。确需在名称或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工商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并予以持续关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二是加强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从事经营活动的投资咨询类公司、投资管理类公司、非融资担保公司、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等企业的清查。一是是否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二是企业经营门面是否规范使用企业名称,是否误导公众认为是金融部门,是否擅自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三是是否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四是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对违反工商法规的行为及时依法规范或查处;对涉嫌违法从事金融业务的行为,按职权法定原则,及时依法移交。
三是加大非法集资广告监管力度。制定下发了《葫芦岛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整治互联网金融广告以及以投资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行动的通知》,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广告、大众传播媒介广告、户外广告及印刷品广告的监管力度现,依法及时查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投融资类企业日常监管,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作用,综合运用信用分类监管、“双随机”抽查、信息公示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投融资类企业信用监管。
五是强化风险监测预警,搞好协作配合。充分利用广告监测系统、网络交易监管系统、12315投诉举报系统等技术平台,做好涉嫌非法集资信息的监测预警工作。充分发挥协调沟通、部门联动、综合执法等有效机制,形成强有力的处非工作格局。
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已检查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财富管理等各类企业116户,占现有登记注册企业(166户)70%,其中7户企业涉及登记事项改变和超范围问题,6户企业在店堂广告和发布印刷品广告涉嫌违规,1户涉嫌非法集资已移交公安机关。对2户互联网金融企业(网站)存在发布违法违规广告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