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环保部门多措施强化大气环境质量监管

23.12.2015  12:15

  上周起,葫芦岛市空气质量下降,AQI指数一度超过200,首要污染物是PM2.5且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市环保局立即行动,对辖区内重点大气污染源和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现象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切实规范企业的排污状况,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市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深入落实网格化监管模式,对燃料消耗量多,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重点企业,加强现场检查,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等手段,实施24小时监控,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针对供热企业特别开展了夜间监督巡查和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新城区1号小区早市多家销售蔬菜水果的业户搭建塑料棚并采用小铁炉燃煤取暖,所排放的烟气影响了周边大气环境质量,环保部门采取了强化宣传和联合监管等措施,杜绝市场业户燃用散煤取暖。

  据介绍,环保部门分组对方大化工、锦西石化分公司热电厂、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等重点企业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对中奥供暖、新东供暖、国电润泽热力等城区供热企业的脱硫除尘设施的使用情况,对葫芦岛港、马仗房铁路煤场等料堆、煤堆覆盖洒水抑尘情况,对主干道两侧、重点区域是否存在冒黑烟及扬尘污染情况等开展现场检查和现场监督抽检。截至12月14日,市环保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车辆20余台次,检查供热及工业企业60余家次,对冒黑烟及超标排放行为及时要求整改,拟立案处罚7家超标排放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