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绥中县委书记县长因虚假整改被免职

13.01.2021  18:30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今天发布信息,葫芦岛市绥中县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态度不坚决,工作作风不实,甚至阳奉阴违,推动违法违规项目继续实施。葫芦岛市对相关工作监督检查不力,对绥中县虚假整改行为失察。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时任葫芦岛市副市长胡伟政务警告处分,时任绥中县委书记李树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时任绥中县县长马茂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给予其他20名相关责任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2018年11月5日至12月5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同步开展渤海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督察。2019年5月15日,督察组向辽宁省反馈督察意见,并移交了6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认真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同时,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对119名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厅级干部13人,处级干部5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53人,其他人员2人(时任职务职级);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人、组织处理52人,其他方式处理6人。

(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