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区法院创新财产保全担保方式
16.05.2015 12:55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沈阳日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周贤忠) 5月15日,记者从铁西区法院获悉,该院受理首例以保险公司保单保函为担保方式的财产保全申请。如查封错误,由保险公司赔偿。此种担保方式在沈阳两级法院尚属首例。
据悉,保全申请人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投保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平安财险承保后向法院出具《平安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承诺在申请人申请查封的财产限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保全错误,由平安财险承担赔偿责任。经审查,平安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已经过保监会备案,其保单保函符合担保规定,法院裁定保全被申请人财产。
此前,法院允许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为现金担保、实物担保、担保公司信用担保,担保方式比较单一,且担保公司信用担保审查较为严格、费率高。保全申请人往往因为无法提供合格担保物放弃财产保全,导致生效判决执行难。引入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允许保险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有效降低了保全申请人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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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2015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