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举办全省卫生计生新《预算法》培训班

27.07.2015  14:40

7月20至22日,省卫生计生委与辽宁行政学院联手举办了全省卫生计生财务人员《预算法》培训班。车竞主任在培训班上指出,新《预算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法律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更是财政制度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作为省卫生计生行业来说,一是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监督,严格执行财经各项法律法规。二是良好的财务预算有助于坚持厉行节约,硬化预算约束,全面规避财务风险,从严、从实、从细控制行政事业运行成本以及办公大楼、宾馆等基建投资。三是明确全口径预算体系,打造透明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力。将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都包括在预算范围内。这对于财会工作来讲,一方面扩大了工作范围,另一方面对财会工作和工作效率提出了新的要求。四是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新法规定,“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作为跨年度预算平衡、调节年度资金丰歉的重要工具。”因此,各单位要积极建立结余结转定期清理机制,做到当年预算当年完成。否则,财政将超过2年的结余结转资金进行统筹调节。五是要求政府预算公开。针对预算的方案、预算的调整、预算的执行以及决算情况,在批准后的20日内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这就要求财务人员更加审慎地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不能有半点疏忽马虎。

培训班聘请了省财政科学研究所王振宇教授、省财政监督局副局长孙芃、辽宁行政学院教授孙庆国,分别讲解了新《预算法》解读、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全省卫生计生财务部门负责人、各市三甲医院总会计师(或财务部门负责人)、省属医学高等院校附属医院以及省直单位财务负责人近100人参加了培训。学员们认真听课,遵守纪律,赢得了学院领导及老师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