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评理 供暖公司可以一怒断管停供吗
家里室温是18.6℃,感觉不满意的市民计先生向民心网投诉沈阳沈西热电有限公司;在供暖公司提高运行参数,计先生家里室温达到23℃后,计先生仍感觉不满意,继续投诉,希望室温能达到25℃~28℃……出乎计先生意料的是,供暖公司于11月30日将他家的暖气断管。昨天,计先生向沈阳晚报求助,希望有人能帮他评评理。
投诉:
室温23℃仍不满意
计先生住在沈辽路远大花园2号楼,供暖开始后,计先生发现自己家里室温一直定格在18.6℃。“这个温度虽然超过了沈阳市要求的最低温度18℃,但在屋里仍然感觉不舒适。”计先生说,感觉不满的他开始通过民心网投诉沈西热电有限公司。接到计先生的投诉后,沈西热电有限公司立即与计先生取得联系。但计先生拒绝供暖公司到家中测温。
沈西热电有限公司负责客服的刘经理向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证实,他们多次与计先生联系要到家中测温,但计先生拒绝入室测温。刘经理告诉记者,随后,他们调整了远大花园供热参数,希望将计先生家的温度提升一些。11月29日,沈西热电有限公司再次与计先生取得联系,并询问家中的室温。计先生表示,他们家的室温已达到23℃,但他仍然不满意,希望能将室温提高至有的居民家里的25℃~28℃。
这件事彻底激怒了供暖公司。刘经理回复表示,每个小区、每幢楼、每户房子因为硬件设施等原因不可能做到温度都统一。但计先生的投诉仍在继续。
气愤:
供暖公司给用户断管停供
11月30日7时30分,沈西热电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给计先生打去电话,表示他们公司“伺候不起”计先生了,将对计先生家进行断管停供处理。接到电话后,计先生感觉到害怕,迅速给民心网做了回复:“问题已解决,非常满意。”
但这个回复已经晚了。当天8时,供暖公司工作人员将一纸《通知》贴到了计先生家的门口。《通知》上写明:由于贵方对23℃都不满意,且对我公司进行投诉,我单位决定取消双方合作,对贵方进行断管停供,请贵方到公司办理停供事宜。
刘经理告诉记者,对计先生做出这个决定也实属无奈。“室温23℃应该是最适宜的温度了吧,这还不满意,太过分了!”刘经理表示,如果计先生想要恢复供暖,必须在两家以上的报纸上做出承诺,否则坚决拒绝为他再供暖。“交的采暖费我会退给他,这种人我伺候不起。”
质疑:
供暖公司有权断管停供吗?
当天晚上,发现家中已被断管停供的计先生一下子慌了神,妻子在家冻得直发抖。“没想到供暖公司会真的给我停供,这要没暖气,冬天怎么过啊。”随后,计先生和妻子来到供暖公司。在供暖公司的要求下,写了一份“声明”,一是为自己之前的过激行为道歉,二是保证今后自己在室温达标的情况下不再投诉。随后,供暖公司为计先生恢复供热。
计先生告诉记者,他之前“过度投诉”的事情确实做得不对,也是因为自己当时情绪过激,做事欠考虑。“但我也想知道,即便我做得不对,供暖公司就有权给我断管停供,让我在冬天挨冻吗?”
律师:
过度投诉有错,但不应停供
根据《沈阳市供热运行管理工作标准》规定,沈阳的供热标准定位仍然是用户家中的卧室、起居室温度不低于18℃。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革表示,供热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因为涉及民生,如果供暖公司为用户断管停供,用户无法寻找到其他供暖公司供热,用户只有在寒冬中挨冻。即使用户计先生提出无理要求,甚至过度投诉,供暖公司也不应该单方面对计先生断管停供,这属于单方面违约。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张晓宁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