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合理吗

21.11.201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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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某公司职工,刚到单位工作20天后与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内的工资相当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的80%,这个标准比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低。请问我要求我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吗?
 


问题回复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你的要求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