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拉货的急救车司机被停职1年

05.03.2015  20:38

  事发医院120车队整改 相关主管、分管领导被警告处分

  新闻回放:3月3日9时53分,有网友爆料沈阳某商场停车场停着一辆海城的120急救车,并怀疑是公车私用。10时40分,本报记者在现场调查发现,这辆救护车隶属于海城市正骨医院,并发现该车司机与一名女子在商场购物后,准备将物品装车离开。该急救车司机表示,他从海城往沈阳送完病人后,准备帮亲戚拉点货。

  首次报道题目:《海城急救车咋停在沈阳商场外?急救车司机:帮亲戚拉点货

  3月4日,在本报关于海城急救车公车私用一事进行报道后,海城市卫计委、海城市正骨医院高度重视,并于昨日公布了对这起事件的调查及处理结果。

  海城市卫计委表示,得知海城正骨医院120急救车公车私用一事后,市卫计委第一时间介入事件调查,责令海城市正骨医院全面了解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对事件的前后经过上报,并要求医院方面严格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涉事司机、相关主管领导及涉事医院120急救车队,进行严格管理与处罚。

  在记者拿到的海城市正骨医院上报海城市卫计委的材料中显示,该院调查后得知当时来沈急救车确实是有转运病人的任务在执行,但在完成转运任务后,该急救车驾驶人私自将车开到沈阳某商场,并购置一张儿童床的情况属实。

  因此,海城市卫计委、海城市正骨医院经过认真研究后决定,对这起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首先,对直接负责人司机祁某做出停职一年,停职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并责令其做出书面检讨,通报全院的处罚;

  其次,迅速组织涉事医院120急救车队进行整改,严格遵章守纪,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第三,给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警告处分,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进一步强化履行工作职责,带好队伍,开展遵章守纪教育;

  最后,将处理结果上报卫生局,并为此事件给海城卫生系统带来的负面影响,深深自责,并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保证今后绝不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