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卖了朋友自杀了 钱没拿到咋办?

26.08.2015  06:06

  朋友司机将车卖掉,法院判其赔钱

  朋友称认识人,能将宝马X5车置换成宝马X6,沈阳的齐女士于是将车及相关手续全交给了朋友。后来,齐女士得知,轿车被朋友的司机卖掉了,朋友事后跳楼自杀了,那轿车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X5没换成X6,朋友自杀了

  齐女士和白某是多年好友,白某称认识某银行行长,可以帮其将宝马X5越野车置换成宝马X6车。齐女士于是将车和车辆手续一同交给了白某。此后,齐女士怎么也联系不上白某了,她找到白某的司机王某,得知车早已被王某卖掉了,齐女士于是报了案。

  经调查,王某通过4S店工作人员认识了李某,6月13日,王某以28万元的价格将车卖给了李某,并将齐女士的身份证复印件、车辆手续交付给李某。买车手续齐全,警方认为李某与诈骗案无关,于是将扣押的车辆返还给了李某。在警方缉拿白某之时,白某在吉林跳楼自杀身亡,警方决定撤销案件。

  司机被判赔偿车主32万

  齐女士向公安机关申请国家赔偿,请求撤销警方将车返还给李某的决定,并将车辆返还给她。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齐女士尚不具备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驳回了齐女士的国家赔偿申请。随后,齐女士将司机王某和购车者李某一起起诉到于洪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车辆买卖无效,要求被告人返还车辆或赔偿损失55万元。

  对此,司机王某辩称,卖车是经过白某授权允许的。车辆卖出后,钱款直接打到了白某的银行卡里。他是在白某的授权下行事,没有得到一分钱,因此应由白某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与李某签订买卖协议时,李某看到了车辆完备手续及车主齐女士的身份证复印件,尽到了充分的注意义务,应认定为善意无过失。另外,转让价格并没有低于评估价的70%,因此应认定交易价为合理价格范围。

  经查明,卖车款28万中,有20万汇给了王某指定的账户,另外8万现金给付了王某。最终,法院判决王某赔偿齐女士损失327000元。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实习生王星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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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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