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将1亿多元转到员工名下“好老板”? “老赖”隐匿财产!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汤洋)“老赖”为了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竟分几十次将1亿多元转移到公司财务人员名下。
“老赖”不知道,这些小伎俩都没逃过执行法官的法眼。
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方面的典型案例,目前,此案已经执行完毕。
“老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原告沈阳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辽东湾公司、中信建设集团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辽东湾公司给付原告货款本金及利息3000万元,分期给付;中信建设集团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于2015年9月向沈阳中院申请执行。
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辽东湾公司、中信建设集团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通知书要求履行法定义务亦未申报财产。
同年10月26日,法院将被执行人辽东湾公司、中信建设集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月17日,法院依法限制被执行人辽东湾公司法定代表人江某、中信建设集团法定代表人胡某高消费及有关消费。2016年3月10日,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辽东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江某司法拘留15日。
分几十次转移公司账户款
同年3月14日,被执行人辽东湾公司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辽东湾公司当日支付1500万元,剩余款项分期给付,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提前解除对江某的拘留强制措施。
因被执行人辽东湾公司未依约履行,申请人于2016年5月11日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法院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辽东湾公司财务人员武某、周某、张某名下银行卡的往来明细予以调查查明,辽东湾公司为隐匿财产、逃避履行,在其法定代表人江某的授意下,分35次将本公司账户款项1.177亿元直接转入该公司工作人员武某名下账户,后又分4次将本公司账户款项1400万元直接转入武某名下账户;分5次将本公司账户款项2300万元直接转入该公司工作人员周某名下账户;分10次将本公司账户款项2560万元直接转入该公司工作人员张某名下账户。
法定代表人涉嫌拒执罪被抓
2016年9月8日,法院依法传唤江某、武某、周某来院询问,但三人并未依传到院。法院决定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并搜查被执行人辽东湾公司,查获并扣押了该公司的财务记账凭证。
被执行人辽东湾公司明知负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拒不报告财产,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经其法定代表人江某授意,在其公司工作人员武某、周某、张某的配合下,将本公司款项转移至这三人的个人名下账户,以达到隐匿被执行财产,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目的,手段恶劣,情节严重,法院认定被执行人辽东湾公司、江某、武某、周某、张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于2017年3月23日将犯罪嫌疑人江某抓获。因慑于法律制裁,犯罪嫌疑人江某端正态度、配合执行,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后,双方于3月28日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被执行人辽东湾公司给付申请人执行款1400万元,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