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意见打造诉讼服务“升级版”
为进一步方便偏远地区人民群众诉讼,《意见》明确诉讼服务要向乡镇街道延伸,基层法院逐步在派出法庭设立诉讼服务站,参照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标准,重点设置诉讼咨询、登记立案、信息查询、诉前调解和代收费用等功能,构建大辐射、网格式诉讼服务体系。强调派出法庭主要采取巡回审判方式,深入农村特别是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的地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使司法为民真正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
提升诉讼服务信息化水平,是辽宁高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着力点。《意见》强调加强诉讼服务网建设,完善基础数据库,实现诉讼服务网与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的互相链接;构建与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站、12368服务热线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移动通讯服务系统;开通“网上立案”平台和“律师服务平台”;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和网上办公建设,实现诉讼服务网站、移动通讯服务系统与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网上办公系统的数据及时交换。
《意见》还明确了诉讼服务大厅建设标准,对基础设施的总体布局、总体功能、便民设施和安检安保的标准,以及导诉服务区、立案服务区、调解服务区、综合服务区的功能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诉讼服务大厅导诉、立案、调解以及综合性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最近,辽宁高院召开全省立案工作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现场推进会,对全省法院立案工作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进行全面部署。会议推广了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和朝阳市双塔区法院的诉讼服务经验,并推出19家 “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法院”和18家“诉调对接工作示范法院”,使全省法院诉讼服务工作学有标准、赶有目标。
据了解,2015年,辽宁法院改、扩建诉讼服务中心8万余平方米,同比增长2.4倍;与80多个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对接,诉前化解纠纷8.3万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