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让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

27.04.2015  13:12

在日前出台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中,我省在敲定工作目标及十项重点工作的同时,还明确了深化改革的五项重点任务。从全民医保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再到分级诊疗体系的构建,这五项重点工作直击我省医改核心内容。今天,本报邀请省卫生计生委相关人士权威解读这五项内容,以期读者对我省与医改相关的这五项重点任务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

任务一:全民医保

实施意见》:2015年,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保 (合)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50%和75%左右。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市级统筹,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核报制度。做好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

解读:省卫生计生委相关人员介绍说,我省的基本医保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建成,并实现了全覆盖。《实施意见》主要是明确了今年的工作重点:一是要继续提高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让患者更多受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去年相比都有一定幅度的提升。二是要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和合理支付。三是要加强制度衔接,落实异地即时结算、“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惠民措施。

任务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实施意见》: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逐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公立医院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持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强化对公立医院改革效果的考核评估,完善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解读:省卫生计生委的相关人士说,公立医院是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主战场,对我省来说,公立医院改革一直是医改的深水区和硬骨头,核心任务是推进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的综合改革,建立起 “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通过改革,使公立医院更加体现公益性质,更加规范、健康发展,提供公平、可及和高水平、高效率的医疗服务。

从《实施意见》要达到的效果上看:一是布局结构更科学。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城市建设发展和群众医疗需求变化,并为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留出空间。二是功能定位更合理。在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上下功夫,提升技术含量和服务水平。三是运行机制更完善。通过落实独立法人地位、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强化监管手段等措施进一步促进公立医院的深化管理、科学运行。四是辐射作用得到发挥。通过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有效带动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任务三:药品供应保障

实施意见》:规范和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公立医院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开展网上公开交易。按照远近结合、城乡联动的原则,统筹做好医院与基层药品供应配送管理工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进县乡村一体化配送,建立配送企业黑名单制度。

解读:省卫生计生委的相关人士表示,从2006年开始,全国推行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在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保证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人民群众得到了明显实惠。
尽管如此,也应看到,目前部分药品价格虚高不下,药品回扣、商业贿赂案件频发等问题仍比较突出,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强烈,改革和完善药品及耗材供应保障体系势在必行。

实施意见》中确定的措施,一是可以继续降低虚高药品价格,规范临床用药行为,减轻患者负担。二是保证药品质量,保障用药安全,进一步降低了药品采购的安全性风险。三是保障药品供应,满足用药需求。四是遏制腐败行为,扭转行业风气。对药品招标、采购、配送、使用、结算等各环节加强综合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

任务四:分级诊疗

实施意见》: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继续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基层医疗机构达标率达到95%以上,显著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比例。逐步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到2015年底,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提高到20%以上,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探索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服务和结核病综合防治管理模式。
解读:大医院人满为患,本应由基层医疗机构承担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由大医院承接,严重影响了优质资源的效率发挥,也增加了患者的费用负担,成为目前医改中急需破解的难题。

省卫生计生委的相关人士表示,“完善分级诊疗模式”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医改新要求。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是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医改的主攻方向,也是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治本之策。没有规范、科学的分级诊疗制度,就无法形成合理有序的就医秩序,势必造成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院“门可罗雀”的局面。

近年来,我省把构建规范有序的分级诊疗体系作为深化医改的关键措施和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性工作,运用医疗、医保和价格等综合手段,通过规划引领、政策倾斜、制度保障、管理支持、宣传引导等多种方式,推动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之间分工协作机制,努力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

任务五:统筹推进各项改革

实施意见》:推进医教协同,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健全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将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纳入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统一监管。严格规范医药购销和诊疗服务行为。依法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解读:省卫生计生委相关人士说,《实施意见》重点强调的人才队伍建设和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两项工作,既是深化改革的支撑条件,同时也是重点内容。

通过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建立和完善均质化的医生培养制度,这是我国医生培养模式的一项重大改革,今年要全面推进,计划到2018年,在我省未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将无法从事临床医生工作。同时,要加大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力度,通过专科特岗计划、基层倾斜政策等,促进人才向基层合理流动。此外,还要大力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落实“九不准”和“五项准则”要求,严格规范医药购销和诊疗服务行为。依法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