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光 深情仰望--辽宁省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
4月2日,由辽宁省红十字会、辽宁省民政厅、沈阳日报报业集团联合举办的以:“生命之光 深情仰望”为主题的2017年清明节辽宁省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暨器官捐献者公益落葬仪式在位于沈阳西郊卧龙墓园的“爱之翼”——辽宁省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广场举行。辽宁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秦国夫、辽宁省红十字会副会长杨笑、辽宁省红十字会秘书长田丽、辽宁省民政厅殡葬管理处处长王茂彦、沈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刘庚杰、沈阳日报报业集团总裁、沈阳日报社社长姜军等领导应邀出席了本次活动,来自社会各界的近千名爱心群众、志愿者与百余位捐献者家属齐聚纪念广场,共同为人体器官捐献者祈福。
辽宁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秦国夫在致辞中深切的表达了对捐献者及其家属的感谢,赞扬了他们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朗诵家杜桥先生带领捐献者家属代表及大学生志愿者为人体器官捐献者献诗《轻轻地我走了 不带走一片云彩》,伴随着深沉隽永的诗歌朗诵,18位捐献者家属代表登台接受献花并将手中象征着爱与希望的“生命之光”传递给大学生志愿者,“生命之光”永不熄灭,器官捐献、生命永续。随着庄严肃穆的音乐响起,器官捐献者公益落葬仪式正式开始,18位器官捐献者家属手捧亲人骨灰缓缓前行,全体在场人员默哀,为逝者祈福。
“爱之翼”辽宁省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广场于2014年建成,连续四年举办清明节缅怀纪念活动,为47位器官捐献者提供免费安葬,共354名器官(眼组织)捐献者的名字镌刻于广场纪念碑上。截至目前,我省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人数达6420人,实现捐献201例,救治了528名器官衰竭患者。眼组织捐献志愿者登记人数3522人,实现眼组织捐献202例,让357名眼病患者重见光明。(器官捐献办供稿、摄影:组宣部)